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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被骗20万元,给付现金无痕迹,就当花钱买教训?
2014-07-30 14:13:51 来源:刘忠元
恋爱被骗20万元,给付现金无痕迹,就当花钱买教训?
——以退为进,深入取证,律师灵活办案
律师点评:
沈健、刘忠元:灵活办案和细致分析是胜诉必备两大法宝
案件要点
·冲破法官先入为主的魔咒
·攻克无证据困境
·夺财为目的的恋爱危机四伏
·以退为进有时更易达到目的
一、案情
刘兵(男)与徐帆(女)曾系恋爱关系。
刘兵来自郊区,家境一般,毕业已经有三年了,一直未婚,在家人的催促下已经有些着急了。在两人相识的一年中,徐帆对刘兵比较关心,时不时地还把他叫到家中吃饭,此时,为终身大事着急的刘兵似乎感觉到自己所找的另一半就是徐帆。因此,刘兵诚心诚意地与徐帆交往,对徐帆的要求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满足,生怕徐帆会嫌弃自己家境不好离他而去。
2012年6月份,徐帆突然找到刘兵,说其与父母关系不好,想将户口从其父母处迁出,于是要求刘兵出资购房。刘兵认为两人系恋爱关系,而且多次向徐帆求婚,出于结婚的考虑同意了她的要求。2012年7月份,刘兵出资20万元(以现金方式交付)帮徐帆购买一套房子。为了给徐帆落户,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产权证上都写的是徐帆的名字。
不久,徐帆将户口迁到新房处,但很快就开始疏远刘兵。2012年9月份,徐帆提出要与刘兵分手,而且拒不归还刘兵出资的20万元。
二、沈健、刘忠元律师介入案子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刘兵想结婚的美梦彻底打碎了,到头来却是人财两空,这让刘兵无法接受,于是找到沈健、刘忠元律师,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沈健、刘忠元律师身上。
沈健、刘忠元律师两位律师通过对案件仔细研究,认为徐帆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谈恋爱的方式骗取刘兵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于是建议刘兵向公安报案,通过刑事程序追回出资。但公安答复却是,徐帆没有逃匿,购房款是从徐帆账户汇出的,不构成诈骗,不予以受理。
沈健、刘忠元律师立即调整方向,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和产权证上都是徐帆的名字且没有其它协议,只能要求徐帆返还出资。2012年10月份,原告刘兵在律师的帮助下,将徐帆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徐帆返还借款20万元。被告徐帆却提出管辖权异议。由于原告无证据予以反驳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另一法院审理。
2013年2月份底移送完毕,沈健、刘忠元律师和刘兵找到法官提交调证申请书,但法官却对刘兵讲,本案系借贷纠纷,20万元的给付形式是现金而且没有借据,购房款又是从徐帆账户转账给房主的,本案支持的可能性很小,20万元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听到这话,刘兵完全不知所措,根本无法理解“20万元就当花钱买个教训”!
本案陷入了困境。
官司还要打,问题还须解决。沈健、刘忠元律师沉着泠静分析案件,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和当事人协商,必须避开民二庭,决定先撤诉再研究案情另行起诉,“以退为进”。刘兵面对本案,别无选择,只好申请撤诉,期望着律师帮其另行起诉。
经深入地研究,律师认为当事人双方系恋爱关系,买房是为了结婚,因此,本案应是婚约财产纠纷;后来双方没有结婚,徐帆占有该20万元系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于是,2013年3月份以婚约财产纠纷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避开原来的民二庭,分到了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社区庭,由另一位法官审理。刘兵似乎看到了希望!
但是,一直困扰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证据缺失!
刘兵出资的20万元是分多次在银行取现后交付的现金,刘兵也没有制作交付过程的相关证据;银行录像仅能保存3个月,虽然两人一起取的钱,但已经无法调取,即无法证明该20万元是刘兵给付徐帆的。
在这即将面临败诉的关键时刻,沈健、刘忠元律师再次帮助下刘兵仔细回忆了资金的给付每一个细微情况并制作图表及行为流程图对资金流向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取款与存款的数额、时间及银行位置具有很大的关联性,虽然不是直接转账,但还是有希望得到法庭支持。
于是,沈健、刘忠元律师立即向法院申请调取刘兵取款和徐帆存款的详细记录并带领法官实地查看两家银行的位置,同时向法庭提交了两家银行的位置照片。根据以上证据,律师认为,刘兵取款的银行与徐帆存款的银行隔马路相对,而且取款和存款的时间间隔不大、数额一样,足以证明该20万元是刘兵给付徐帆的,并向法庭做了详细地说明。
三、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徐帆主张的借款无合乎逻辑的有力证据证实,因此不予认定;对20万元取款与存款的时间、地点、数额完全吻合,足以认定原告给付被告20万元的事实,判决被告徐帆返还原告刘兵20万元。
四、二审判决
被告徐帆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所查明的事实、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提供的证据,所作的分析及所适用法律并不不当,一审法院据情所作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以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上,沈健、刘忠元律师深入分析案件认为,原告出于结婚目的出资20万元,后被告不同意结婚仍占有该20万元无法律依据,系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本案历经移送管辖、撤诉、一审 、二审,长达一年之久,经过沈健、刘忠元律师不懈努力,深入分析案件,及时应对突发状况,细致调查取证,克服重重困难,打破了“花钱买教训”魔咒,最终法院判决徐帆返还刘兵20万元。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沈健、刘忠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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